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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标准(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2669
相关规则:

3、产品发布规范

   3.1 产品发布规范

   3.1.1 标题发布规范

   ——标题必须包含品牌+产品名称(型号)+(与商品相关的非关键属性)+规格+(商品货号),括号内为非必填内容,产品名称与规格为必填信息,在填写规格信息时,为避免引起顾客误解,如:顾客将小写l误读成1而造成投诉纠纷,建议所有规格均使用大写模式,如:克(G),升(L)。发布顺序必须按品牌名+产品名称+规格的顺序发布(无品牌可用“OEM”替代或不描述品牌)。

   ——不允许在标题中添加标点符号(产品型号允许出现标点符号),间隔可使用空格表示(图书音像类商品如果其商品本身名称中可能带有特殊标点符号,在标题中输入商品名称时暂不受此规则限制,如“简·爱”),同时如标题中需使用括号,为了整体美观性,建议使用中文括号。

   ——不允许出现违规关键字,包括但不限于《世界工厂网关于新广告法的重要公告》中包含的词汇。

   ——不允许出现第三方平台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阿里巴巴、慧聪、马可波罗、线下商家信息中文及其对应的拼音或外文称呼或标志、图形等。

   ——不允许出现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词语,如台独、藏独等。

   ——不允许在标题中添加其他类目或商品名称。

   ——不允许出现过期的促销信息。

   3.1.2 主图图片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图片必须达到3张以上,并且每张图片像素必须大于等于750*750,主图中不得出现除logo之外的任何文字信息,图不得有边框、角标、标签、水印,也不得出现营销敏感词、第三方信息及功效等。

   ——非套餐类商品不得使用拼图作为主图。

   ——必须为实物图,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边框、留白、水印等,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

   ——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且像素不得大于200*200。

   ——出产品外不得出现于产品无关的其他主体(人物等),委方面拍摄而放置的托盘除外。

   ——图片清晰不失真,不得出现不美观的大面积黑影,还应避免各种产品外观的变形,不得出现与所售商品无关的物体。

   ——第三张主图为清晰可放大的产品标签实物图(进口食品必须展示中文标签实物图),且能清晰展示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储存条件、营养成分表等,如果不能完全展现,则应在第四或第五张主图中展现。

 

   3.1.3产品属性发布规范

   3.1.3.1如实填写产品属性,带*的为必选项,如后台导购属性确实,没有该商品的导购属性可选,可自行添加属性。

   3.1.3.2产品系列属性

   1)系列属性非必填属性,没有系列属性的商品可以不选择。

   2)此处颜色值代表一个模块,并非实际颜色。

   3.1.3.3产品介绍

   1)商品名称:(必填)

   2)配料:

   3)产地:(必填)

   4)卫生生产许可(QS):

   5)保质期:(必填)

   6)食用方法:

   7)存储方法:

   8)净含量:(必填)

   3.1.3.4注意事项

   商家不许销售无包装商品,若是独立真空小包装,则每个独立小包装上都应有QS,才可以按散装出售。国家强制执行认证以外的食品,要求在发布商品时,准确填写产品标准号和卫生许可证号,并配有能够清晰展示QS图标的图片(进口商品、生鲜食品除外)!

   若是用带有商品描述的图片来填加也是可以的。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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