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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标准(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2791
       为了提高本站食品行业的总体产品品质,更好的规范商家大发布行为和提升产品质量,特拟定食品行业标准。

本标准引用了以下国家法规及国家或行业标准:(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法》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

              《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站的食品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保健食品行业标准另见《保健食品行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本站上的食品饮料、休闲食品、粮油调味、酒饮冲调等类目下所有普通食品商品以及营养保健类目下无营养保健标示的普通商品;注:不包括上述类目的保健食品级膳食补充剂。

2、商家经营资质要求

   2.1 商家从事食品生产与销售

   2.1.1 商家须具有核发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即《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1.2 商家具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商家所在地区以上两证已合并为一个证件,只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1.3 商家在本站发布的食品类产品信息须在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内,如:商家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产品信息,则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生产经营范围须包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2.2 商家仅从事食品销售

   2.2.1 商家为非生产厂家(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的,需要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2.2.2 食品生产厂商持有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与实际食品一致)以及营业执照;

   2.2.3 如果涉及委托加工的,则提供品牌商给生产厂商的《委托加工协议》,以及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2.4 商家经营酒类,还需要商家提供的有《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2.2.5 涉及到中间商授权的: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如经营酒类,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酒类流通备案。

   2.3 经营进口食品

   2.3.1 商家须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2.3.2 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进口红酒和洋酒(预调鸡尾酒除外)可放宽至近两年);

   2.3.3 近一年内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复印件(进口红酒和洋酒(预调鸡尾酒除外)可放宽至近两年)且报关单和卫生证书属于同一批次(合同号一致);

   2.3.4 商家经营酒类,还需要提供商家持有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批发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

   2.3.5 涉及到中间授权的: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如经营酒类,提供每个中间商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酒类流通备案。进口产品授权追溯到海外,需提供国外授权,如无国外授权,提供原产地证明也可以。

   2.4 经营生鲜食品

   2.4.1 国产生鲜蔬果:

   近一批次的农产品卫生检疫合格证明(如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物检测报告)。

   2.4.2 进出口生鲜蔬果:

   A 近一个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货物报关单;

   B 近一个月的商品出入境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卫生证书复印件。

   2.4.3 若商家为现货水产的礼券发行方:

   A 礼券发行方及授权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水产品项;

   B 礼券发行方在商务部备案发型单用途预付款的备案证明;

   C 经营水产品的养殖证明/进货渠道证明(如:授权);

   D 经营水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E 经营大闸蟹卡劵的特殊要求;

     ①商标权人/礼券发行方持有的《水域滩涂养殖证》(水域面积需大于20亩)或10家以上连锁门店的证明;

     ②商标权人/礼券发行方持有的阳澄湖大闸蟹原产地域保护专营证书。

   2.4.4涉及到中间商授权的:

   进口产品授权追溯到海外,需提供国外授权,如无国外授权,提供原产地证明也可以。

   2.5 其他资质证件

   2.5.1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适用于生成获得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

   2.5.2 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使用于标记农产品产地的农产品;

   2.5.3 绿色食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食品;

   2.5.4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适用于声称或得有机食品认证的食品,有机转换证书无效(声称有机的进口食品,需要提供中国有机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机认证);

   2.5.5 如果产品质检采用有机或者绿色产品标准进行检验,无法提供有机或者绿色食品认证或有机认证,需提供不在网页宣称产品是绿色或者有机产品说明。

备注:以上证书均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证件持有人公章,部分地区有特别规定按照特别规定处理。


相关规则:

食品行业标准(二)

食品行业标准(三)

食品行业标准(四)

食品行业标准(五)

食品行业标准(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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