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展厅/云站内品牌介绍、商品信息及活动说明总体设计规范
1)展厅/云站内促销标签与单独商品标签涵盖的促销信息应该一致。店铺内商品、活动等说明中不得出现如:最低、第一、冠军、**、100%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出现不能够实现的承诺内容;不得出现影响客户理解的错别字、词及歧义用语;商家在描述不得出现“本公司”等不符合世界工厂网用语的词句。更多词汇可参考《世界工厂网关于新广告法的重要公告》
2)展厅/云站页面设计所体现的内容应全部符合法律法规,且不得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否则商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展厅/云站内不得出现非世界工厂网平台的其他平台标识及其余复制、抄袭等可能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2.1.4商品详情描述规范
1)便于消费者更好、更全面的了解商品属性,商家在发布产品信息时明示商品的主要参数指标。商家应根据所展示的商品实际属性录入参数,并及时维护,保证参数真实、正确、有效。具体商品主要参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 品牌
| 酒精度
| 规格及净含量
| 类型(类别)
| 成分或配料表
| 产区
| 适用人群
| 储存方法
| 商标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进口食品可免)
| 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可免)
| 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酒类商品参数详情展示图示例1
酒类商品参数详情展示图示例2
酒类商品参数详情展示图示例3
2)商品描述建议图片和问题相结合,描述中的图片增加图片文字描述,描述信息可以为商品标题(注:图文结合,图片增加图片文字描述可提升商品搜索命中率),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品全景实物图、实物或外包装上的品牌信息、细节图、各类认证信息图、附件清单及外包装图;商品详情不懂出现广告浮动窗口。
3)商家应对使用图片拥有著作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对于详情图片中涉及模特肖像的,商家应确保已获得肖像权人的授权,且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合理使用。
2.2酒类商品表示标识规范
在世界工厂网展示的酒类商品须带有完整的规范的简体中文标志标识,内容包括:
2.2.1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包括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应符合《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2.2.2标签应为完整的规范的简体中文标识,标明下列事项:
| 商品名称
|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贮存条件
| 成分或配料表
|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如委托加工,则应表注委托企业及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 商品标准代号或执行标准(进口可免)
| 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可免)
| 所使用的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标示具体名称或类别名称:甜味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
| 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 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具体参考以下标准: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便签管理通则》
GB 10344-2005《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GB 2757-1981《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
GB 2758-2005 《发酵酒卫生标准》
GB 15037-2006 《葡萄酒》
GB 4927-2008《啤酒》
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3、免责声明
因商家提供虚假资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品)的,商家应当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世界工厂网及其关联公司利益受损的,商家应当全额赔偿。
4、其他
4.1世界工厂网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范并在该规范生效前在世界工网平台上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多有使用世界工厂网平台服务的主体,若您在本标准的相关修改、补充或更新生效后仍继续使用世界工厂网平台提供服务,则应视为您完全同意并接受该等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同意受其约束。
4.2世界工厂网平台用户的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