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 网站规则>信息发布规则 > 药品、药械发布规范
药品、药械发布规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2186
世界工厂网禁止发布的药品、药械产品如下:
 
一、违禁药品类: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等;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药品等;
3、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药品等;
4、爱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用药、防疫制品等;
5、催情类、迷幻有违法用途的药品等;
6、处方药。
 
二、管制药械类:
1、临床试用、试生产阶段的医疗器械等;
2、戒毒,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医疗器械等;
3、未经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地方药监局批准进入市场的医疗器械等;
4、国家召回、统一部门回收的医疗器械。
 
世界工厂网限制发布的药品、药械产品如下:
 
一、药品类:
1、非处方药:
 
(1)发布的药品信息必须准确填写“药准字号”,同时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2)发布的药品信息不得支持在线订购功能;
(3)发布的药品信息必须同时展示药品图片,且药品图片上须有清晰的OTC标志
2、进口药品:
(1)《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或者《进口药品批件》;
(2)《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3)《进口药品通关单》;
(4)《药品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ps:药品产品信息标题、描述等规范,请参照《医药保健类信息发布规则》。

二、药械类:
医疗器械(需提供:药械准字号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并且不允许发布在线订购的信息)。
 
[ 帮助中心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