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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类信息发布规则(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30  浏览次数:2203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驻商家在世界工厂网发布的保健食品类商品所应遵循的信息发布规范和商品质量规范。

根据以下国家行业性标准规范及法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GB16740

《食品安全法》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

  

一、定义: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险的食品。本规则特指取得国家食品药监等相关部门核发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保健食品,即我们常说的“蓝帽子”健字号食品

 

二、商家经营资质要求 

 

(一)如果地方政策有其他规定,暂不颁发相关证书的,则需权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川、深圳经营保健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能表述为“保健品”。销售保健食品只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即可。

特别注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破壁灵芝孢子粉不能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作为原料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的,必须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即必须申请蓝帽 

 

(二)商家从事保健食品的生产的厂家

国家的保健食品:

1、营业执照中应有生产经营保健品或预包装经营范围;

2、商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

3、商家持有的所有单品《保健食品批准书》(即健字号批件)及其附件(产品说明书);产品品牌需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记载一致;

4、商家发布的保健食品类产品需要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范围内,如:商家发布“保健饮料”相关产品信息,则其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上载明的许可范围包含“保健食品生产(饮料)”等相关字样。

进口的保健食品:

1、需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销售产品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3、《食品流通许可证》;

4、营业执照中应含有经营保健食品范围;

  

(三)商家为非生产厂家(品牌系委托他人生产)

国家保健食品:

1、商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如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包括保健品,《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类即可通过;

2、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中应有生产经营保健品或预包装的经营范围);

3、生产厂家持有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保健食品GMP证书》;

4、品牌商持有的所有单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即健字号批件)及其附件(产品说明书);品牌商委托生产企业加工的,提供委托加工授权书(如《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中已记载的无需提供)

5、品牌商与生产厂家的《委托加工协议》;

进口保健食品:

1、需提供《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2、销售产品相应的进口报关单及检验检疫卫生证书;

  

(四)商家仅从事保健食品销售

1、商家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如《保健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2、在本站发布的保健食品类产品须在其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书所载明的许可范围内;

3、经营保健酒类的商家,除具备上述1条所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书外,如还具有酒类流通许可证明,如《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酒类零售许可证》、《酒类产销许可证》等,也许一并提供;

4、商家须核验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且商家在本站发布的保健食品类产品须在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范围内。

其他说明:

如果商家反馈《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过期,正在延期,商家需要提供“保健食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其中要写有“在产品再注册审查期间,原保荐食品批准证书继续有效”的字样内容。

 
相关规则:

保健食品类信息发布规则(二)

保健食品类信息发布规则(三)

保健食品类信息发布规则(四) 

保健食品类信息发布规则(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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